羅馬共和國時期,元老院是如何制約執政官的權力的?

· 世界歷史政治解讀

羅馬共和國時期,為了防止有絕對權力的職位出現,執政官是在定期更換,並且有元老院去進行制約其權力的實施。

作為羅馬共和國的核心機構,元老院是沒有直接的立法權的,但是對於資源分配和行政程序上面的干預是非常強的,這些在種種方面去制約了執政官的權力。

執政官有任期並且數量為兩名

執政官是羅馬共和國時期最高的行政職位,每年通過公民大會選舉出來兩名,任期為一年,並且到期之後,需要間隔十年才能再次上任執政官。

大家也能看出來,這些政治制度都是限制執政官權力的,這種短期任期的制度防止了執政官長期掌握軍事權力和政治權力,降低了專制的概率和風險。

在此基礎上,每年都是由兩名執政官進行執政的,兩人擁有對於彼此的「否決權」(intercessio),「否決權」使得任何一名執政官都無法在執政期間專制,另一名執政官可以隨時阻止對方的決策。

這種同僚制(collegiality)在短任期的基礎上又降低了個人專制的概率。

元老院擁有財政和軍事資源的控制權

元老院雖然沒有執政官那麼大的權力,但是掌握了羅馬的財政預算的審批權,負責對於各個行省軍事資源的分配。

執政官雖然也有軍事統帥的權力,但是如果涉及到出征所需要的軍費、兵源補給甚至是戰後凱旋式(triumphus),皆需要元老院的決議和審批。

如果元老院否定了執政官的軍事行為,可以通過拒絕撥款或者延遲授權這種委婉否定的方式,讓執政官的軍事目的變成泡沫,難以持續。

而且執政官的任期短的不行,這個上面大家也看到了,等到執政官任期結束常常會任職行省總督,這個任命也是元老院去決議的,所以執政官一般不會去得罪元老院。

元老院有行政干預能力和緊急狀態機制

元老院有一個很厲害的權力,叫做「元老院終極決議」(Senatus Consultum Ultimum),在危急時刻的時候可以賦予執政官超常的權力,執政官權力範圍變大,但是也受到了元老院的監督和限制。

這個「元老院終極決議」不算是法律範疇之內,但具備了政治效力,優先級很高,執政官擁有很大權力的同時,要確保羅馬共和國不受到損害,如果執政官違背了這個職位的初衷,元老院就會聯合其它官員,比如保民官,對執政官進行問責,甚至是司法審判。

比如,在公元前133年格拉古兄弟改革時期,元老院就是通過「元老院終極決議」和聯合保民官這類動員機制,來鎮壓威脅羅馬共和國制度的激進派。

元老院擁有政治權威地位和輿論導向權力

元老院的成員為羅馬共和國的高級官員,這些官員大部分都是出身在貴族階層和富商階層,政治經驗和人脈是十分豐富的。

執政官如果不理會元老院的建議,可能在一些細節的地方遭到行政阻力,甚至連合法性都會受到質疑。元老院是公民所信賴的核心機構,站在道德正義的一面,對於執政官能夠實施輿論壓力,迫使他進行政策的更改。

總結

羅馬共和國時期,元老院是如何制約執政官的權力的?

羅馬共和國時期,為了防止個人專制,採取了許多措施來限制執政官的決策,構建了一套互相限制的權力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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