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期的基督教體系之中,主教(ἐπίσκοπος, episkopos)與長老(πρεσβύτερος, presbyteros)的職位責任是差不多的,在當時被認作是一個職位的不同稱呼罷了。
隨著教會勢力擴大,兩者才開始逐漸分開,主教慢慢成為了地方教會之中的擁有最高教權的職位,長老則是成為了主教的附屬,負責幫助主教進行管理一系列地方教會事務。
主教和長老職位名字的起源
主教這個詞彙來源於希臘文的episkopos,翻譯為中文就是「監督者」;長老這個詞彙來源於希臘文的presbyteros,翻譯就是「年長者」,而長老原來的作用就是猶太會堂之中的領導位置。
在《新約》文獻之中,這兩個術語被交替輪流的使用,也能說明其實早期對於這兩個詞語的作用具有互通的性質。
《使徒行傳》20:17–28之中記載了保羅召來了「以弗所」的長老們,稱呼這些長老為「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將「長老」=「監督」,也就是主教。
類似還有許多這樣的文獻,《提多書》1:5–7記載了保羅讓提多在各城之中設立「長老」職位,說「監督既是神的管家……」,再次說明「長老」和「監督」的性質其實是一個群體。
初期教會,主教和長老職能差不多一致
在公元1世紀末到公元2世紀初這段時間內,大部分地方教會實行多個領導一起治理的模式,由一群長老來負責地方教會的事務,如教導、牧養、紀律等。
這個期間之內,是沒有主教來凌駕於這些長老之上的制度。
《克萊門一書》是公元96年的著作,在談論教會秩序的內容中,沒有區別主教和長老,只是強調需要順服。
《十二使徒遺訓》也沒有寫主教權力是高於長老權力,只是將教會的基本職能分為監督和執事,處於一種相對平等的治理體系。
主教和長老開始有制度區分是在什麼時候
從公元2世紀中期開始,安提阿主教伊格那丟(Ignatius of Antioch)的書信之中寫了主教和長老開始清晰區分的內容。
伊格那丟在書信之中反覆強調一個觀點:「你們當順服主教,如同順服耶穌基督」和「沒有主教,不得施行洗禮、舉行愛宴或進行任何教會事務」。
伊格那丟將主教比作為教會正統的掌權人,長老則是使徒,負責協助主教。
而這種「單一主教制」(monepiscopacy)也是在安提阿、羅馬、士美這些核心教會中心確立並實施,在公元2世紀末的時候,已經變成了一種普遍能夠接受的教會治理模式。
主教和長老的相同點
主教和長老共通點是十分多的。
兩個職位在屬靈資格上面幾乎是一樣的,《提摩太前書》3:1–7與《提多書》1:5–9對於監督和長老的要求都是道德品行、家庭管理能力,以及對於兩個職位的教導恩賜要求也是高度相似,說明本質上,兩個職位職能區別不大。
兩個職位在教會的職責方面幾乎是一樣的,主教和長老都是宣講真道、駁斥異端、施行紀律、牧養信徒靈魂。
兩個職位都被視為使徒的繼承者,早期教會認為主教和長老的權柄都是來自於使徒傳統,通過按手禮和委任來獲得職位的繼承。
主教和長老的不同點
雖然起源上面,將主教和長老的定義寫的十分相似,但是在歷史發展之中,兩個職位的作用被逐漸完善,呈現出了不同的定義。
權柄
主教逐漸變成了一個城市之中教會的最高掌權人,擁有主持聖禮,代表教會對外交流,維護教義正統的最早權柄。
長老則是變成了集體性質的輔助職位,協助主教來進行教導和牧養事務。
數量
一般情況下,主教在一個城市只有一位,來確保教會的話語權集中,以及對於主教權威的體現意義。
長老則可能有一位或者多位,作為一個長老團體來幫助主教進行教會治理。
地位
主教的地位慢慢成為了使徒的直接傳承者,具有很高的象徵作用,在大公教會的傳統中,主教還被視為是維繫教會合一和正統維持的核心職位。
長老雖然地位也是十分尊崇的,但是不再被視為是獨立的使徒繼承者,權威依附於主教。
總結
早期基督教之中,主教和長老的身份和地位和職責沒有太嚴格的區別,基本是重疊的。
到了公元2世紀開始,教會逐漸完善和擴張,使得教會的體系和等級制度不斷被完善,主教和長老才開始被分為主從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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