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時期,教皇和教廷是繞不開的話題,也曾經在幾個世紀地位凌駕於歐洲君主之上。
究其根本原因,教廷作為基督教世界唯一的正統代表,歐洲的羅馬教廷在思想沒有啟蒙的時代,通過宣稱自己擁有靈魂的救贖權以及可以對於君主加冕和絕罰的權力,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形成一種「教權高於王權」的政治局面。
教廷的救贖壟斷+神聖合法性
中世紀歐洲社會的本質其實就是以基督教信仰核心的,當時的民眾普遍相信只有通過羅馬教廷的教會,才能獲得靈魂的救贖。
教廷就是基督在世俗之中的代理人,掌握著「通往天堂的鑰匙」,說通俗點就是有赦罪與開除教籍(絕罰)的權力。
對於絕罰感興趣的,可以看看這篇:教宗格里高利七世的絕罰權是從怎麼來的?為什麼會有絕罰權?
這種對於未知命運、彼岸命運的掌控,使得民眾對於教會發自內心的尊敬,教會也是當時無可替代的精神權威。
教廷還擁有對於君主的絕罰權,即君主若被絕罰,那麼個人靈魂在逝世之後可能面臨永罰的風險,並且君主的合法統治性也會被下面的臣民質疑,甚至有些人會背叛被絕罰的君主。
比如1076年的教皇格里高利七世就對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亨利四世進行了絕罰,使得亨利四世不得不在卡諾莎城堡赤足在雪地之中懺悔了三天,這個事情就是教廷在中世紀歐洲道德和精神層面地位的具象化顯現。
教廷有跨地域的地方教會網絡
世俗政權一般都是版圖固定,治理固定版圖的土地,而天主教會是擁有高度中央集權且覆蓋全歐的地方教會網絡。
羅馬教廷對於各個地方教會的教區、修道院,都有一套等級分明、紀律規範的官僚體系,教皇權力是十分集中的,他可以直接任命主教、徵收什一稅、召開大公會議,並通過教會法庭行使司法權。
其中在公元11世紀的「格里高利改革」之後。敘任權之爭以教會的勝利而告終,教廷也大大強化了對於神職人員任命的控制,神職人員的控制削弱了君主對於自己土地之內地方教會的干預,此消彼長,就使得教廷的地位獨立於世俗政權之外了。
教會對於教育和知識的絕對控制
中世紀歐洲早期識字率是非常低的,教會在當世幾乎可以說是壟斷了全部知識創作和傳播的渠道。
其中教廷的修道院保存了大量古典文獻,主教座堂學校和後來出現的大學都是由教會牽頭主導的,拉丁語也是作為宗教和學術的通用語言,這也強化了教廷在教育和文化上面的話語權。
其中教會掌握的知識涉及法律、哲學、歷史和自然科學等,而這類知識都是被教會以神學為框架來進行教育和傳播,任何挑戰教義的思想都會被視作為異端,這種文化上的話語權使得教廷在民眾的地位崇高,民眾世界觀也被教會所塑造,君主在很大程度在也被受到了影響,很難脫離教會的價值觀去進行改革。
君主需要教廷給自己加冕和國際仲裁
教廷在名義上面擁有對君主統治合法性的決定權,從800年教皇利奧三世為查理曼加冕之後開始,教皇給君主加冕就成為君主是否統治合法的關鍵儀式。
即使是民族國家意識開始崛起的中世紀末期,英格蘭、法國等君主還是需要教廷認可來增強自己的地位正統性。
除此以外,教廷還常常作為「基督教世界共主」的身份來調解各個勢力的衝突,以及發動十字軍進行軍事審判和廢除君主(英諾森三世迫使英王約翰臣服於自己)等行為,這些都是教廷在國際上面的影響力。
對於英諾森三世感興趣的,可以看看這篇:英諾森三世擔任教皇期間,為什麼教皇的權力能夠達到頂峰,原因是什麼?
世俗勢力分散,王權薄弱
中世紀早期的時候,王權是十分薄弱的,因為在封建制度之下莊園經濟興起,領主互相割據且沒有很好的中央集權制度,這使得教廷介入地方政治十分輕鬆。
教會擁有統一的教義和跨地域的地方教會,在缺乏統一帝國的情況下,教會是維繫西歐文明的核心組織。
總結
為什麼在中世紀時期,教廷地位可以凌駕於歐洲君主之上?
- 教廷的救贖壟斷+神聖合法性;
- 教廷有跨地域的地方教會網絡;
- 教會對於教育和知識的絕對控制;
- 君主需要教廷給自己加冕和國際仲裁;
- 世俗勢力分散,王權薄弱。
教廷能夠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壓制王權,雖然說依賴神學是一方面,但在制度、文化方面的優勢也是十分重要的。
雖然說在公元14世紀之後,民族國家開始崛起,教會隨著宗教改革以及文藝復興而慢慢衰弱,但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教廷的地位還是一直在的,只不過沒有中世紀那麼強大罷了。